共和国反腐第一案揭秘(五)
31/03/2017 18:24
1951年11月下旬,河北省委召开第三次党代会,与会代表集中地检举、揭发了张子善的违法行为。经河北省委和中共中央华北局调查,并经周恩来同志的批准,将张子善逮捕。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对此事十分重视。11月30日,毛泽东针对政权巩固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尖锐地指出:“反贪污浪费一事,是全党的一件大事。”“我们需要来一次 全党的大清理,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他亲自为党中央起草文件,号召开展“三反”斗争;12月8日,以中央名义电告各省、军区进行坦白和检举, 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看成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重要。12月4日,河北省委作出了开除张子善党籍的决议。12月14日,河北省委又向华北局提出对张子善处以死刑的处理意见。鉴于张子善的地位和影响,以及一些干部的认识不尽一致,党中央和毛主席在考虑对他们量刑时,是十分慎重和民主的,经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党员干部的充分讨论和听取了党外民主人士的意见,党中央和毛主席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对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