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14类职业人员将被建立个人信用记录
20/01/2017 07:32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18日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2017年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要掀起高潮, 要以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反映个人诚信情况,信用记录要准和全。记者注意到,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底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并明确了14类职业人群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 这14类职业人员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